事情已經發生,或許「他」已經走了,或許「他」還和我們在一起,或許「他」還是封鎖住自己,或許「他」好像沒事人兒般;可是我們──全家人的心卻仍吊掛在半空中,我們無法理解「他」為什麼會這樣,「我」怎麼會變成這樣,日子還有這個家怎麼會變成這樣?部份家人說:我還是沒辦法相信,我還是不能接受,我沒辦法忘了他,我想他,我一想他就一直哭,我沒有辦法把這份感情昇華。部份家人卻只留一付冷漠,好像事情過了就算了;家人間的對話變少了,家人間的對話與互動變少了,家人間的衝突和責罵卻變多了。如果府上有以上的情形出現,你的家→生病了→危機出現了→請趕快挺身而出,學習「家庭生命危機管理教育」。
一、 死亡的意念
創傷致死的創傷反應發展歷程中,死亡的意念悄悄的出來,走了又來,來了就不走了。死亡的意念由淺而深、由輕微而嚴重,核心的轉捩點為「自殺方程式」的建構。當創傷事件或創傷反應狀態,滿足這方程式預設的條件時,就會出現後繼的趨於自殺的死亡意念。
生涯發展的不同的階段中,死亡的意念會突然纏身而上。有的來了就走,走得消失無蹤,有的來來去去令人氣結。有的來了就不走了,還落葉生根,愈來愈嚴重。死亡的意念,由淺而深可分以下六類,愈深沈的死亡意念,導致第七、八、九等三類愈嚴重的自殺行為危機。
(一)生存信念解組
今天活著,誰知道哪天就死了。誰能保證,自己或別人,明天一定還活著。人隨時會死,猝死、病死、意外而死,誰知道誰哪一天突然就死。活在今天,人,根本就沒有明天。像這樣子活著,有什麼用,有什麼意義呢?
(二) 活不下去了
不一定要死,可是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活下去。沒人理我、沒人在乎我、沒人需要我、沒人愛我,甚至沒人討厭我、沒人恨我。再沒什麼人一定要理,再沒什麼事一定要做,再沒什麼東西必須留戀。我也不想理誰,我也不在乎誰,我也不需要任何人,我不愛任何人,我真的找不出,繼續活著的理由。我,活不下去了。
(三) 死了算了
我不想活了,死了就算了。好想發生意外,看能不能被車撞死,被壞人殺死,生大病病死,土石流淹死,失足猝死…。老天爺為什麼不成全我,讓我趕快去死。如果可以快去死,那該多麼高興哪,為什麼不讓我死呢?
(四) 自殺方程式
個體在成熟與發展的過程中,會在他的日常生活中獲得他人死亡的經驗。文化會在戲曲藝文之中,潛藏了自殺死亡的模型。個體就在自己所暴露的文化環境下,攫取各種致死的刺激,以及死亡方式的行為反應。當個體內化了以下的「S─R」模型時,即已建構完成自殺方程式──如果我費盡所有的心血,一切的努力,一切的代價,都沒辦法解決我的困境,都沒法子解除我的難題時,我只好一死了之;只有死才能解決,死了就全部都不用理了,死了就結束了。
條件刺激1:事件或心理或行為的衝突困局 條件刺激2:費盡一切力量都解決不了 條件反應3:自殺動機 條件刺激4:撞針事件 條件反應5:自殺行為 條件反應6:自傷行為 條件反應7:自殘行為 因為條件剌激1、2,所以發生條件反應3,這種「刺激─反應」的激發歷程,稱之為自殺方程式。啟動自殺方程式後,會產生自殺動機。當自殺動機發展成自殺意念,並發生撞針事件,就會引爆自傷、自殘或自殺行為。 (二) 自殺動機 當創傷事件或各種創傷心理狀態(動機與情緒,或者對於動機的認知以及對情緒的詮釋)連結「自殺死亡」的認知反應時,這種S-R的結構體,稱為「自殺動機」。這種「因為△△△,所以我想自殺」的自殺動機模式,重點在於前頭的刺激物可以是任何知覺的內容,而後者引發的反應卻都是自殺的念頭。亦即,當前述條件刺激1、2發生的狀態下,激發的條件反應,就是自殺動機。 (三) 自殺意念 個體的自殺動機,失去了S-R的因果關連,呈現非反應性、非對象性、非控制性的、獨立性的「我要自殺」的意念時,稱之為自殺意念。自殺意念會成為知覺的內容,或停滯或自由移動。 (四) 自殺行為 當個體萌生自殺動機或自殺意念,並遭遇某「撞針事件」的激發而求助無門或不願求助,甚至導致精神病的發作,做出傷害自己生命的行為,稱為「自殺行為」。因自殺行為致死者,稱為「自殺死亡者」。出現自殺行為後,未死獲救存活者,稱為「自殺未遂者」。亦即,在條件刺激1、2已引發條件反應3的狀態下,條件刺激4又激發了強烈的死亡意念而引發的傷害自己生命的行為,稱為自殺行為。 (五) 自傷行為 當條件刺激4撞針事件出現,又激發更強烈的死亡意念時,心裡若出現「不能死」、「不想死」、「不可以死」、「怕死」的聲音,而企求以肉體的痛楚來解除心裡死亡意念的威脅時,就出現「自傷行為」(如:割腕)。 (六) 自殘行為 在條件刺激1、2,已引發條件反應3的狀態下。條件刺激4又激發了強烈的死亡意念時,若心裡出現的是「懲罰自己」,「我壞」、「怎能這樣」、「我必須處罰自己」、「懲罰自己想死」、「懲罰自己不敢死」、「懲罰自己沒死」、「要死就讓你慢慢的死」……等等聲音,就出現「自殘行為」。 二、自殺的原因 1、拉力與推力:幸福指數與痛苦指數 自殺的原因,不是當事人遭遇了那個創傷事件?也不是誰對他做或沒做什麼?更不是他對自己做了或沒做什麼?不是壓力太大,不是責任太重,不是飽受欺凌,不是辛勞備至,不是恩愛情愁……,這些都會造成「推力」,「推」著當事人讓他「想死」。問題不在於那些創傷事件會變成推力,推著當事人非死不可?因為任何大小輕重久暫的事件發生後,都會讓人「想去死」。問題在於想死的人裡面,為什麼有些人自殺了,有些人卻沒有自殺?答案是:自殺的人和沒有自殺的人,身上的推力可能一樣大,也不一定那個比較大。答案是:自殺死亡的人,身上只有推力推他去死,卻沒有拉力拉他不能死。當事人身上沒有拉力,或拉力小於推力的時候,他就容易自殺死亡。如果他的拉力又多又強,那麼在大的推力,也不會令他自殺身亡。重點在於,有沒有拉力?而不在於有沒有推力? 自殺學的研究重點,不在於便是那些是致命的推力,並且不讓推力發生在個體身上。而在於研究拉力,研究個體生涯發展的各個階段中,如何經由家庭、學校、社會的生命教育系統,來建構綿密而強勁拉力網路?以及重建拉力的方法。如何測量一個人的推力呢?評值六大心理創傷,用痛苦盤描繪痛苦指數的技術,就是在測量推力。衡鑑那種推力的致死程度,就是心理危機等級表的診斷技術(詳見第四章),拉力呢?拉力就是六大心理連帶關係的六大幸福指數,尤其是生命連帶關係的幸福指數。幸福指數愈多分數愈高,拉力就愈多愈強,就愈不容易自殺。所以,在人生的各個階段,如何建構更多更高的幸福指數,就是自殺防治最重要的初級防治工程。 2、認知與人格的缺陷 (1)自殺方程式的學習與內化 自殺方程式:當個體遇到重大創傷事件,耗費巨資巨力之後仍無法解決時,(stimulation)就會萌生「死了就一了百了」、「死了就統統都解決了」、「只有死,才能結束」…等念頭(response);這種「S-R」的鍵結模型,稱之為「自殺方程式」。自殺方程式並非經由家庭或學校教育習得,而是來自生活環境中劣質文化的內化。個體在人際互動、傳媒節目、戲曲歌謠、文字典籍、民俗采風之中,逐步抽出自殺之條件刺激與行為反應的因子,慢慢結構而成自殺方程式之後。若生活中的創傷符合預設之「S」時,就會萌生自殺死亡的「R」。 (2)沒有求助的能力 個體在生涯發展的歷程中,養成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就「擺 爛」,寧可承受造成的傷害,也不願向任何人求助的習慣。他認 為別人不願意幫他,其實是他不知道向誰求助。他認為別人也幫 不了他,其實是他不知道怎麼開口求助。他認為要別人幫忙是很 丟臉的事,其實是他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挫敗與無能的自己。學 習正確的求助態度─敢於求助是勇敢的人,不敢求助才是懦弱的 人。學習如何求助的管道─熟知提供援助的各種資源系統。以上 兩者的學習,正是求助能力的訓練。 (3)缺乏愛與被愛的能力 某些個體在生涯發展歷程中,只學會「愛的能力」而沒學會「被愛的能力」。他把原生家庭中的親情之愛,以及其他親朋好友的情誼,都視之為當然而無所感動。他無法從被愛的歷程中,獲得生命的「幸福感」與「自我的價值感」。他的幸福感價值感,必須經由「愛」的歷程才能獲得。所以在各個生涯發展的歷程中,他在不同的階段「必須」去「愛」不同的人、事、物。當「愛不到」的時候,或者已經找不到「去愛」的對象的時候,或者飽經挫折已喪失「去愛」的「動機」與「能力」的時候,他就痛苦「欲絕」。 痛苦欲絕是種「推力」推著他想自殺,幸福感與生命價值的關係是「拉力」拉著他不能死。缺乏被愛能力的人,不能從被愛的歷程獲得拉力。他的拉力只能在愛的歷程中獲得,當愛而不可得知時,愛的歷程中只有推力沒有拉力,所以他只好「去死」。具有被愛能力的人,就算愛而不可得產生了推力,卻能於被愛的歷程獲得拉力,所以雖然痛苦「欲絕」,卻「不會去死」。 3.自我觀與幸福感的歸因 在創傷發展反應的歷程中,從A階段到F階段,都有可能與創傷心理階段的表出模型連結,結構出BA、BC、BD、BE或BF的循環。每一個循環的經驗,都會在創傷心理的狀態下,引發或持續引發個「體自我狀態之抉擇」。個體覺察與評估自我狀態後,會進行「自我觀」的「歸因」-因為△△,所以我是一個□□的人。重點不在因為什麼,而在「認證」我就是一個□□的人。尤其是用來蓋棺論定──我這樣的一個人,該活?還是死? (1)自我觀的評值
自我觀類型 很幸福 不幸福 很痛苦 A C 不痛苦 B D
一個人自己覺得幸福、不幸福、痛苦或不痛苦,尤其是自己問自己要不要繼續下去時,撞擊出來的東西是──我有沒有能力控制環境,尤其是我有沒有能力控制自己。個體所面對的是──我有沒有能力依照我的意願存活與生活?答案如果是否定的,後續的行為不是傷人就是傷己,或是21世紀最流行的做法,放棄自己──憂鬱症。
類型A:很幸福也很痛苦,當事人處在無可抗拒的趨避衝突中。因為類型A的人,他的幸福感與痛苦感可能都來自同一人或同一事物,而這個樣的人事物,卻又是他不能主控的。或者幸福感與痛苦感的來源不同,但是也都是他無法抉擇的。這種非控制狀態,會讓趨而不可得,避之也不可能。易於萌生死亡意念,易於併發精神病變危機。
類型B:很幸福且不痛苦,當事人處於幸福感泛濫而找不出價值感的狀態中。因為日子太過平順,完全沒有衝突或痛苦的情事,使得幸福感變得索然無味。甚至,故意去破壞幸福感的條件,而引發人際間的危機。易於萌發死亡意念,易於併發精神疾病。
類型 C:不幸福又很痛苦,當事人處於雙避衝突之中。想躲開不幸福卻陷落很痛苦,想逃開很痛苦卻又陷入不幸福之中。極易萌生死亡意念,發展自殺動機、意念與行為。
類型 D :不幸福也不痛苦,當事人處於無所趨避的困局中。生活步調緩慢,沒有色彩,沒有節慶、沒有喜樂、沒有哀愁、沒有憤怒、沒有痛苦、沒有意義、什麼都沒有。易於萌發死亡意念,易於併發精神疾病。
(2)自殺動機的發展
從自我狀態的抉擇→自我觀的評質→死亡意念的出現,當死亡意念出現後,又會回授→自我觀的評質:我沒有能力活下去→自我狀態的抉擇:我沒有能力依照我的意願活著或死去,然後就啟動H4自殺方程式,發展出H5階段的自殺動機或H6階段的自殺意念。當H5和H6出現的時候,自殺的原因就只剩兩個了。第一是不幸福,第二是很痛苦。
A、不幸福──我的人生沒什麼好留戀的,幹嘛繼續活下去?
幸福還區分成下列幾種:
(A)畢生幸福指數一直偏低,家庭幸福指數也偏低。
不但如此,而且六大連帶關係中,五分、四分的區塊都是空白的,從來就沒什麼重要的、有價值、有意義,非怎樣子不可的人、事、物、理…..等,可以為之如何或為之不如何。
(B)畢生幸福指數高,家庭幸福指數卻偏低(或相反)。
日子過得還好,可是一想到或停留在家庭的生活場中,空氣就立刻降到冰點。當事人會有兩種想法,樂觀的人會想「雖然後者….可是前者卻…所以我好幸福」,悲觀的人會想「雖然前者…可是後者卻…所以我不幸福」。反之亦同。
(C)幸福指數隨著生涯發展階段或年齡的改變而遞減。
當事人覺察幸福指數的遞減,卻不去想法子增加幸福指數,而停滯下來思索「愈來愈少怎麼辦?怎麼辦?」,不幸福感就出現了。
(D)兩種幸福指數都很高卻未能覺察,或是怕未來可能會消失
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,總是未能覺察自己擁有高的幸福指數,而成天嚷嚷「我不幸福」。或是清楚覺察幸福指數很高,卻成天擔心「明天、後天、那一天,萬一掉下去了怎麼辦?」所以我現在不可以這麼幸福,我要讓自己不幸福,這樣子以後才不會太難過。
(E)當然,幸福指數愈高,人就愈幸福。
而且六大連帶關係都要有分數,每一區塊的分數,也是愈高愈好。就算幸福指數低,其實還是幸福;許多人卻會選擇幸福指數低就算是不幸福。
(F)幸福盤上有四大危機:
a六大連帶關係五分區塊都沒人
b六大連帶關係五分區塊都是同一個人
c六大連帶關係五分區塊上的人,都不是家人
d自我覺察幸福盤上幸福指數分配狀態之後,並未起而主動經營幸福盤主動拉高幸福指數。而是承認「我就是這樣」、「這就是我的人生」、「這就是我的家人」,從而自暴自棄於現在自我放逐於未來,故「人生沒希望」「沒價值、沒意義」「幹嘛要活著」。
B、 很痛苦—我太痛苦了,不想活了,現在就死了、算了!
(A)痛苦區分成下列幾種:
a創傷事件指數與創傷心理指數都很高。
實體創傷很苦,虛擬創傷也苦,兩者互成循環機制,所以非常痛苦,也不想活。
b前者高,後者低。原本沒事,卻質疑自己的無情,或細數對方的罪過而讓自己變成很痛苦。
c前者低,後者高。不但讓自己很痛苦,又因思及這麼小的事我就這麼苦,所以我真沒用,所以苦上加苦。
(B)痛苦指數〈負值〉愈高,個體就愈痛苦,六大連帶關係受創的種類愈多,個體就愈痛不欲生。就治療的觀點而言,減少創傷的種類,比降低創傷的指數更為重要。
(C)痛苦盤上有六大危機:
a每一種連帶關係都受到創傷。
b每一種連帶創傷都是同一個人或同一事或同一理或同一境。
c創傷源都是親人,特定的親人或虛擬化的親人。
d震央(創傷事件)在某個心理連帶關係上,但災區(創傷心理)
卻擴大到許多其它的種類。
e痛苦盤上的創傷源,不在幸福盤上,或幸福盤上的分數很低。
f自我覺察痛苦盤上痛苦指數分配狀態之後,並未主動改變或降低
那些創傷心理。而承認「我就是這樣」、「就是我的人生」、「這就
是我的家人」從而自傷自殘於現在,不留後路於未來,故「太苦
了」、「不想活了」、「想快解脫」、「現在去死」。
三、心理創傷的種類
心理創傷計有以下六類,不同之當事人遭遇不同種類(S)之「創傷事件」,發展不同等級之「創傷心理」(-1→-5)。「個別差異」因素必須特別注意,因為低指數之創傷事件,可能發展出高指數之創傷心理,反之亦同。自殺(未遂)者及重大災變受難之倖存者,六大心理創傷種類,幾乎同時被切斷,此為其最大特徵。
*接痛苦盤
(請在相簿中找尋)
1.定位:將實體關係轉碼變成虛擬連帶關係,並予定性和定量分析。
2.分區:比較不同區塊上的分配次數與數值,以及相同標的物在不同
區塊上差異分配的意義與危機。
3.指數:比較各種指數,分析平均數、比例值、標準差、及各類指數
與總指數的常態分配。
4.權數:針對不同年齡或不同角色或不同職業的人,對於六大連帶關
係不同的自我需求與環境需求,設定六個不同的權數(總和
為100%)來乘以該區的指數。
1、生命連帶關係的創傷
生命連帶關係是指謂:相互牽連,不願獨生,也不願獨死的人、事、物。當這些生死相連的重要人、事、物,瀕臨死亡或死亡威脅或生活事件的嚴重挫敗,或身體的嚴重毁損,或心理的動機、情緒嚴重衝突,或精神的嚴重衰竭之時,個體即遭受生命連帶關係的創傷。這種創傷令人想死,甚至真的去死。
2、生理連帶關係的創傷
生理連帶關係是指謂:性伴侶、性行為的對象或器具,或者是自己與自己身體的關係。當自己的身體傷病殘壞,或者自我的body-image糟糕透頂,或者性關係的對象離異傷亡,都會造成生理連帶關係的創傷。這種創傷最大的特色就是會發生「遷移效應」,引發其他連帶關係的間接創傷,而把自己這個原始創傷隱藏起來。
3、心理連帶關係的創傷
心理連帶關係是指謂:常想起對方,而且一想起來,就會產生強烈的動機與情緒反應者。當自己不得不(甚至無法控制的)想著對方,而讓自己長時間停留在負向或異常的動機與情緒狀態。或者自己及重要他人在心理上、情感上,相互聯結、互相依賴的關係被剝奪,就是所謂的心理連帶關係的創傷。
4、生活連帶關係的創傷
生活連帶關係是指謂: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育樂,常在一起相處共事的人或事或物。當這些無法逃避的人、事、物,不斷地造成衝突與挫敗時,或者自己日常起居的生活模式,習慣性、方便性與隱私性被剝奪,即呈現生活連帶關係的創傷。
5、經濟連帶關係的創傷
經濟連帶關係是指謂:你給(或花用)他錢,或他給(或花用)你錢的人或機構。當給或花用的機制、常規、量或方式,出現變動或破壞或消失時,或者自己的財產、經濟來源、謀生方式與習慣性經濟行為被剝奪,即為經濟連帶關係的創傷。
6、社會連帶關係的創傷
社會連帶關係是指謂:相對應的社會角色模組,例如:夫-妻,父-子,母-女,兄-弟,姊-妹,朋友、師生、同學…等。當相對的關係人做出我們無法接受的行為,或發生嚴重的意外傷病時,或者自己與他人的人際關係、社會地位,個體與各小團體、大團體的關係,及既有互動行為模式與成就感被剝奪。這種情境將讓我們萌生挫敗、痛苦或……的感覺,這就是社會連帶關係的創傷。
7、痛苦盤與痛苦指數
由內而外以五個同心圓區分-1至-5五個等級如上圖,再把特定創傷事件或某個「害人精」,定位於心理連帶創傷之六個區域中(可重複填入),即可測量出各個創傷事件或人,所造成之心理創傷指數。二個不同創傷事件,還可比較分析各個創傷的分數、比例,以及總創傷指數。定位的歷程,即為(自我)治療的歷程。雷達圖上區位面積的分析,即可了然創傷事件的直接引爆那種創傷心理(破壞了哪一種連帶關係)──震央,災區──那幾類創傷心理也被間接影響,以及共相與殊相的心理創傷結構。而且,全部量化,可以畫圖表分析。
所以在諮商與心理治療的作業中,我們可以協助當事人把案情,轉譯成痛苦指數,而得八種量化的數值:六種心理創傷指數、總分、平均分數。不同案情、不同創傷事件,皆可變成量化指標來分析。量化的數值定位過程,就具有強大的自我治療效果,可以幫助當事人從創傷事件的重複思考中跳出來,看到該創傷事件到底造成了多少種及多大的創傷心理。他就可以比較不同創傷事件造成的不同的、相同的創傷心理反應偏向,就能進入對於創傷「反應」的主動「抉擇」歷程。協助當事人在痛苦盤上操作「定位」的覺察程序與「再定位」的抉擇程序,這種把創傷事件轉譯成創傷心理,再把心理歷程又轉譯成數字與雷達圖具象化程序,即為非事件動機諮商與治療技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