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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昆輝老師發表日期: 2002/10/20

壹、台灣義(志)工發展史的四大危機

 


一、部門相關部會互不協調各行其事的危機
(一)義工Vs.志工的吊詭
Volunteer一詞由教育部系統引用以「義務工作者」簡稱為「義工」,成為早期台灣沿用的專有名詞,延伸至今-凡教育部所轄機構,所組訓之非支薪工作者,皆以義工名之。如文化中心、社教館、科博館、圖書館、學校及所轄社團或法人團體,皆以義工稱呼。內政部在社會福利系統開始推展 Volunteer理念與服務時,卻把它解釋成「志願服務工作者」而簡稱為「志工」。並藉由「祥和計劃」,將所轄機構、社團及法人團體以「志工團隊」為名收編。
為什麼內政部不主動先向老大哥-教育部溝通呢?如果它認為志工比義工貼切的話;教育部為什麼不找小老弟-內政部溝通呢?當它看到志工侵蝕義工地盤時。它們二兄弟的爸爸-行政院呢?數十年來,爸爸似乎也從來沒看到或耳聞「為什麼我們叫志工,你們叫義工?」,「為什麼以前叫義工,現在要改成志工?」,「是不是志工可以領津貼,義工不可以?」,「志工和義工到底一不一樣?」……。
這種疑惑,不但眾家Volunteers弄不懂,就連公、私、與第三部門的 Volunteer's Management 也搞不懂。我們只看到,隨著社會福利團體的大幅增加,伴著社會福利預算的逐年提高,志工家族也愈來愈趨龐大。甚至連衛生署、環保暑、消防暑,文建會、青輔會……等,兄弟姊妹們群起效尤時,都一起倒向「志工家族」。
最神奇的終結者,就是「祥和計劃」:凡加入本計劃之志工得登錄服務時數,獲得保險補助及其它福利;凡加入本計劃之社團,才能向內政部申請相關之經費補助。更讓非內政部所轄之社團群起倒戈,這幾年來可謂軍容壯威,五色雜處而蔚為大觀。各社團開始吹起向「有奶」的娘「們」效忠的號角,所以一個環保團體可能也加入社會局祥和計劃,並向青輔會或文建會申請志工補助款。有意思的是有些縣市社會局祥和計劃承辦人,以「純種」自豪,有些縣市卻以「多元大融合」,而自詡為其特色。更有意思的是,內政部還耗費巨資,製作其名稱之志工背心,發給每一個登錄之機構。誰穿?你穿 不穿呢?你會穿自己機構的還是內政部的?不解自明吧!
(二)義(志)工福利的暴力美學
在義工的時代與國度裡,因為被解釋為「義務」的工作者,所以不但不支薪也不談什麼福利,但「志工」時代來臨之後,公部門及有錢的第二部門(如:大型醫院)大量導入與運用志工人力資源,所以挾其雄厚的經濟實力,為志工編列了”訓練費、餐費、茶點費、服裝費、車馬費,值班費、自強活動費、紀念品費、獎品費、聯誼摸彩費與保險費……等諸項福利,於是,市場上激起了軒然大波。
義(志)工們開始「比較」哪個單位的福利比較好?「哎呀!那個單位不好啦!什麼都沒有,也不會照顧義(志)工。你看,人家……都有,雖然是小錢啦!我是不在乎啦!可是,人家多重視志工呀!」流言四竄於義「志」工之間,甚至有義(志)工直接向單位「面質」-為什麼我們什麼都沒有?義工受訓憑什麼要交錢?我們出了力幹嘛還要出錢?全台灣所有窮哈哈的第三部門,全部都在面質中啞然失聲。
福利--讓許多義工模糊了自己的角色行為標準,也對機構產生了錯誤的行為期待。可怕的是,在某些大魚(公部門)和中魚(有錢的私部門)「好施小惠」的頻繁動作下(甚至還有人要把它變成規範或法律),小魚(第三部門)幾乎全部死光光。最可怕的是,要來當義(志)工的那個「初心」-被污染了!而且還不自知。
一介不取-這才是義(志)工的本色與價值,可是這麼崇高的心靈,也抵不過特級福利殺手的攻擊-保險,意外險的投保,怎麼聽都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。尤其是參加完內政部與社會局「志工連繫會報」回來的義〈志〉工,更是振振有詞的「提醒」機構,應該「趕快」幫義(志)工投保,否則誰在路上或那個地方出事了,那可怎麼辦?他還會再提醒機構,趁現在還沒人出過事以前趕快辦,不然的話……,聽說國外都有辦喔!
問題出在於內政部並非全額補助,而是服務滿150小時者補助保費,且保額只有100萬元。財力薄弱的第三部門,根本就沒有餘力來負擔這些費用。偏偏內政部的要件是,只要參加祥和計劃的機構都可以。所以大魚和中魚(本來訧有能力負擔全額保費,因為義(志)工的免費人力,取代了組織的固定人事費用。)也來分食這項保費的大餅,所以內政部的保額越降越低(聽說要降至50萬),條件也越提越高。問題也出在,機構必須告訴某些義(志)工,你的服務時數不足,所以……,對方就不高興地回答,內政部的250元我自己出,那可以吧?
我們必須思考的是:小錢湊起數來就變成大錢。撇開機構不談,內政部一年要編多少預算花在這裡呢?假設250元×10萬個志工=2500萬元!這筆錢,可以養活多少公益福利團體啊!其實,這麼低的保額,並不符實際需求。許多義(志)工本身就有保險,保額還更高,他也有能力負擔一年500元的保險費。這筆錢,有須要由內政部來負擔嗎?如果勞健保還不足,洽請保險公司開辦「義(志)工險」,以特別優惠價格(經由機構認證者)讓義 (志)工自行投保,難道不會更適當嗎?要保人是誰?保險?保險內容?保單設計?保額費?其實還有許多研究空間。最最重要的是,福利變成一種暴力。它斲傷了國家(不只內政部,其它公部門也提供保險,然後市場上……)第三部門,尤其是-義(志)工之死,心死。
(三)多頭馬車的荒謬演出
義(志)工雖然是人民自發性的利他行為,義工組織雖然是非營利的非政府組織。可是政府必須設置一個負責全國義(志)工相關事宜的機構。對於區域性與全國性,義(志)工人力資源的需求、訓練、服務、督導與管理發展,以及國際間義(志)工與義(志)工組織間的交流,扮演積極援助與支持的巨視規模的角色。但在台灣,司法院系統的義(志)工,暫且放下不談。行政院所轄各部會,就各自扮演著大魚的角色,各踞山頭各擁兵馬,各成系統;而且各行其事,互不關連。教育部是式微的老山頭,內政部是主流的中堅山頭,青輔會是活力四射的新山頭。內政部所轄各司、各署,更是瓜瓞綿延。祥和計劃既出,內政部就穩坐武林盟主寶座,無人可與之爭鋒。不論是出國參加國際性義(志)工會議,還是辦理國際性義(志)工活動。許多的山頭,許多的馬車,令人為之費解。市場上,許多人身兼數個機構的義(志)工,面對不同的語言與次文化,令許多人困惑。不同的名稱,不同的福利、不同的保險金額、不同的登錄系統、不同的……。就在護照滿天飛的現況下,以「國際志工日」的慶祝活動為例,到底一個國家會有幾個主辦單位呢?義(志)工伙伴們怎麼辦?,趕場嘛!
陳總統高喊「志工台灣」,但是台灣政府的行政系統,卻沒為全台灣的志工,做好應有的準備與變革。也看不到「志工精神與次文化」,如何「導入」政府的官僚體制,如何「活化」官僚體制中的-公務員。公務員如果不 能率先走出來當義(志)工;利它性行為的次文化,如果不能導入為民服務的公部門;行政院各部會的首長,如果還是沒有人有勇氣來發言、來協調、預言的,多頭馬車的鬧劇,仍將在「我們只要盡力把自己組織內的好」的心態下,持續的在21世紀國際舞台的荒謬演出。
二、義(志)工組織客體化的危機
(一)台灣幾乎沒有義(志)工組織
一個人加入某個徵召義(志)工的機構之後,經歷某些特定的程序,就成為「某某機構的義(志)工」,這些義工隸屬於這個機構。這個機構會把他的義(志)工組織成一個團體,叫做「某某機構義工團(群、隊)」,訂定義(志)工管理辦法,設置義(志)工層級組織系統,甚至撥付年度預算,執行年度計劃。但是,這個義(志)工組織卻是「附屬組屬」,它只是附屬於這個機構。機構的決策與發展,是由董事會、理監事會或其它決策層級決定。它只是執行業務之行政部門的附屬組織。義(志)工只是到機構幫忙執行特定或臨時性業務,只是無酬的人力資源-這就是台灣義(志)工組織的真相。所以,台灣有義(志)工組織嗎?有為了志願服務而成立,主權操在義(志)工手上的義(志)工組織嗎?
運用義(志)工人力資源的組織,並不就是義(志)工組織。附屬的義(志)工團隊,爭取福利要看人眼色,參與會務會變成「干預」行政,更別談「介入」理監事等決策層級。所以,台灣真的有義(志)工組織嗎?有,真的有。許多的縣市都有「某某縣/市志願服務協會」還有少數的「某某縣市義工協會」,還有一個「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」。後二者暫且不談,擔當主流的「某某縣市志願服務協會」,你知道骨子裡賣什麼藥嗎?它們幾乎都是大魚的化身(或稱白手套),從經費、工作內容到業務的執行,它們和縣市社會局科與內政部關係之密切,簡直就像演「雙簧」一樣,只差沒掛個「公辦民營」的招牌。
是否能想像,志願服務協會本身幾乎沒有志工,主要業務是代辦內政部志工基礎或進階訓練、志工連繫會報、志工參訪行程,及國際志工日慶祝活動等業務。所以說,義(志)工組織在那裡呢?或有人想翻案,一般運用義(志)工之機構,它們的理監事也是義(志)工啊!它們不領薪水還要出錢,他們也是義工。可是,資方和不領薪的勞方,怎樣子相提並論呢?義(志)工團隊為什麼一定要附屬於機構呢?就算已經普遍化的附屬於機構,它們能否自覺與自立而尋求雙贏的改變呢?「正牌」的志願服務協會和義工協會本身,能否改變為真正的義(志)工組織,並且對所有附屬於機構的義(志)工團隊,提供那些資源與助力呢?事實上,許多機構在蛻變中,許多機構中的決策層級、行政層級與義(志)工團隊,三者間趨避衝突的張力也正在質變。台灣會有真正的義(志)工組織,「非機構化」也將是最快的發展模式。
(二)傭兵組織的悲歌
義工組織很像傭兵組織,但是他不收錢只有個名-義(志)工。到底什麼「名」讓義(志)工衝到最前線呢?他們被用來做些什麼呢?有些義(志)工在機構成為業務的主體,有些義(志)工被用來增加附加價值,有些義(志)工被用來減輕正職員工的業務,有些義(志)工只被用來裝點門面。傭兵還好,當菲傭更可怕。其實,被當菲傭還不可怕,最可怕的是把自己當菲傭。在整個大環境的氛圍下,如果義(志)工自視為-反正有空,只是去當義(志)工,只是去打發時間,做什麼並不重要。如果義(志)工只是去搬桌椅插旗子,只是去「歡迎光臨,請喝茶!」,那麼義(志)工的悲歌將愴然淚下。搬桌、擦地也沒什麼不好,怕的是,當義(志)工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幹嘛?不知道當這樣的義工對自己生涯發展的價值,以及對家庭與社會的關聯。所有義(志)工組織都必須面對這個問題:如何幫助義(志)工伙伴,創造自己、家庭、社區、社會與全人類,最大的價值與利益。否則的話,義工組織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,這是傭兵組織最大的悲歌。
三、義(志)工發展的主流與危機─機構化V.S碎片化
台灣義(志)工發展史上,有一個很特別的主流,就是義(志)工「機構化」。隨著各公、私、第三部門運用義(志)工人力資源的普及化,各部門依其機構之宗旨與服務項目,招訓義(志)工至機構或機構指定地址,從事機構指定之服務項目;並由機構訂定「義(志)工管理辦法」依法給予督導、訓練、考評、福利與獎懲。義(志)工團体是各機構之附屬組織,各義(志)工團隊由各該機構所擁有。所以各機構如需義(志)工長期支援者,就必須自行招募義(志)工,並依機構屬性給予特定之組訓。於是,如何招募義(志)工?組訓義(志)工?管理義(志)工?以及義(志)工服務品質的維護,尤其是如何不讓義(志)工人數「流失」,就成了每一個機構的大問題。
每個機構都要花費大量人力、財力、物力,來招募與訓練義(志)工。可是義(志)工會「自然」流失─報名七十人,受訓五十人,結訓四十人,到明年只剩二十至三十人。業務太少,義(志)工自動走光光。遇到大活動,還得四處請人支援。全台灣的義(志)工依二十三個縣市,被切成二十三個「團塊」。每個縣市的義(志)工,又依機構別切成上百個「碎片」。碎片不互相重疊,可是義(志)工卻在各碎片間「流動」─個別流動,甚或集体流動。因為同一個人,可能身兼好幾個機構的義(志)工。所以他的時間分配,他的終極認同目標,就變成了各機構的必爭之地─大家都怕自己的義(志)工被搶走。這種困境,就算再多次的「義(志)工連繫會報」,也一樣力有未逮。所以,機構化的主流使得義(志)工碎片化。大家共同造成,也共同承受─義(志)工難找、難訓、難管、難養、難用與不夠用的危機。
四、社區發展的主流與危機─民俗化V.S政治化
文建會扛起全國「社區總体營造」的大旗,可是我們看到的卻是「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」的幽靈。民俗陣頭、地方戲曲、工藝文史…等,「過去」的東西,以社區營造之名被搬上檯面。「民俗化」竟然成為二十一世紀台灣人新社區的主流。社區「文化」當然包括舊的文化,可是重點更在當代中西文化的交通與發展。如果新的社區文化裡,沒有人權、法治與自由;沒有哲學、科學與當代文明?那麼我們活在千禧年幹嘛?台灣人的未來何在?更何況,社區也不只要營造文化,還要營造健康,營造福利,營造總體生命。
社會福利社區化,以及社區發展協會的配套發展,代表內政部在社區層面的努力。我們看到「社區化」的結果─資源機構進去,社區就動一 動;資源機構抽出,社區就又回到從前,不動就是不動。「社區」本來就是舶來品,「社區意識」這種東西,對當今台灣人的生活型態而言,更是「天馬行空」。社會福利無法有效的分配到社區中需要的人身上,社區基層民眾的福利需求,也回應不到社會福利資源單位中。耗費巨資的「社區活動中心」並未能凝聚社區意識,或成為社區發展的舞台,充其量只是多了一個小救國團(才藝補習班)罷了!
社區發展協會更是神奇,它變成地方上政治角力最原始的舞台。里長辦公室與社區發展協會,恰好成為地方派系攻防的舞台。其實,每個民眾都很納悶!同一個行政區域,為什麼要有二個舞台?以及二套人馬呢?不管答案是什麼,總之社區意 識、精神與文化全部不見了。
貳、第一個轉機-家庭義工
一、義(志)工的定義與自我定位
當義(志)工,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的一種流行。如果你說你有點閒,就會有人問你「為什麼不去當義工,一方面可以打發時間,二方面也可以幫助別人。」對,這就是義(志)工人力市場上的第一個定義。第二個定義則是「我是志願來幫忙的,幫忙做事不拿錢的,做事拿薪水是員工,做事不拿報酬是義(志)工。」所以,關於當義(志)工這檔子事,有人焦注於打發時間,有人焦注於積未w幫別人,有人則焦注於-不拿錢。
(一)義(志)工的三種錯誤定義
第一個焦點,讓義(志)工把機構的服務場域,當做殺時間或者轉換生活空間,暫時跳脫家庭(職場)或家人(同事)或社會(人群)或事件(困惑)的機會,讓自己能夠喘口氣,換個心情。當義(志)工,可能只是去打個尖,也可能變成一種逃避,當然也可能是休養生息。
第二個焦點,讓義(志)工把當志願服務當做利它性動機(做些好事),以及利己性目的(修未來)的自我實現。因為是「想」做些好事,所以幫些什麼忙,做些什麼事,變得似乎不怎麼重要。因為是要修點未來,所以來當義(志)工,「說真心話,不是為這個機構做,不是為理(董)事長或上級長官做,也不是幫你們這些員工做,而是為了修點未來給自己,以及自己的後代子孫。」也因此,能做多少就做多少,對機構、機構的宗旨、服務的內容、服務的對象,並不見得會投入感情與認同。所以,當義(志)工,可能只是一種單純的自我實現,非關人道的尊重、關懷與價值。
第三個焦點,讓義(志)工容易覺得「我和機構並沒有契約,我沒有拿薪水,我沒什麼責任,更不須要去負什麼責任。」「我要來就來,沒空就不來,給我太多壓力我就不來,機構不能要求太多……。」義(志)工,可能只是個不支薪工作者,可能只是沒有壓力、沒有責任的生活空間與人之狀態,尤其是 -誰都沒有權利管我,我是自由的。
有些人是第一個焦點,摻揉進入第三個焦點;有些人是第二個焦點摻揉進入第三個焦點;更有些人是第一、二、三個焦點摻揉在一起。有些人可能沒有 第一、二個焦點現象,但是第三個焦點的自我定義,卻普遍的內建在每一個義(志)工的心裡。再加上義(志)工福利的畸形推展,就猶如雪上加霜一般,侵蝕了義(志)工的精神與價值。義(志)工變成只是「志願」以「無償」的方式來「服務」別人之時,義(志)工就無法把機構崇高的人性宗旨與業務的社會價值關聯,內化於自己的價值觀與生涯規劃(當然也可能肇因於機構只是分派雜務零工而未照顧義(志)工的心靈價值)。所以,義(志)工的管理發展,就變成運用義(志)工機構的一大難題。
市場上一片混亂,每個機構都在召訓義(志)工,花費大筆預算召訓後,義(志)工的流動令人心驚肉跳。因為長期留下來的,不見得是「真」義(志)工或「好」義(志)工;衝突或革命或流失的,也不見得都是「假」或「壞」義(志)工。機構本身固然要擔負相當的責任,但是最大的問題,卻仍在於每一個義(志)工的定義與自我定位。當然,想當義(志)工的人不一定要懂這些,所以機構若沒有在義工的職前與再職訓練時,灌輸或調整義(志)工的定義與自我定位,那麼所有的責任都必須落在機構本身。
(二)義(志)工的定義與自我定位
一個有能力幫助自己,而且有能力幫助別人的人,這種人就是義工,這就是義(志)工的操作性定義。所以,「我要當義(志)工」,是一個人內在價值與外在世界,驚天動地的大聯結。當一個人發了願心,「我要來當義(志)工」的時候,是一個人對自己能力的期許以及對自己生命價值的定位。當義(志)工有二個相互銜接的條件,亦即二個相輔相成的關聯性動機。第一個動機是-我要成為一個有能力幫助自己的人。一個必須經由終身學習,學習各種知能來幫助自己,幫自己度過個人生涯發展上每一個階段所遇到的難題,完成每一個發展階段的任務,並且為下一階段的發展預作正向準備的人。一個沒有能力幫助自己的人,會被自己的難題所困,且把自己的難題拿來困擾家人,甚或造成社會的不安。如果每一個人都能發願當義工,都有終身主動追求自我成長與超越的成就動機,這個社會就會安和樂利。就算遇到真的解決不了的難題,他也會用超越的心來面對,並且懂得向專業的助人機構求助。因為義(志)工的第二定義就是-有能力幫助別人。
當義(志)工的人,心裡還要有第二種動機,就是-我要成為一個有能力幫助別人的人。為了幫助別人,幫助各種不同的人,幫助更多更多的人,所以身為一個義(志)工,就必須不斷的學習不停的成長,學習如何在各種特定情況下,去幫助特定族群的專業能力。從有能力幫助自己,到有能力幫助別人,愈來愈有能力幫助更多的人。一個當義(志)工的人,就在終身學習的生活模型中,用二種強烈而持續的成就動機(義工的動力系統),把個體的內在價值,和他人和社會和人類的生命發展,緊緊密密地扣牢。所以,義(志)工-是指謂個體自我定位於永續學習成長的狀態,是個體對自己的價值定位。義(志)工不只是一種職稱,而是一個人把自己當成什麼?更是一個人能力的自我評估與自我期許。義(志)工真的不只是一種職稱,而是一個人為了多幫些自己和別人,而企求自我改變與自我成長的「動機」(心意)。這種想要有所改變的心,是人生中最珍貴的神諭,祂讓一個人願意改變既定的平衡與習慣。他讓一個人跳脫自己的生死愁苦,而真心真意地想去照顧別人的生死愁苦。好美,好美-這就是義(志)工的自我定位。
二、新世紀的義(志)工發展模式
(一)違背人性的傳統義(志)工服務模式
機構化義(志)工服務模式的主流發展,使得一個義(志)工必須離開家,離開居住的社區,在一段交通路程之後,抵達機構所在地或機構指定的地點服務。且服務的對象不是家人,不是社區居民,而是外地一些不相識的人。輻輳式的服務模式,把各社區的人,集中至某定點提供服務,服務後再各自回到居住的社區,不論是交通、汽油、時間與空間,都是最浪費資源的方式。交通與時間的不便固然造成義(志)工服務的困擾,尤其最大的困擾來自義(志)工的家庭,家人的反對變成最大的阻力。投入的服務時間愈多,來自父母、配偶與子女的反對聲浪愈大。為什麼呢?大家心裡都清楚。一位男性義(志)工,如果下班後能花那麼多時間當義(志)工,為什麼不能多花些時間陪家人呢?到底是家人重要還是外人重要呢?
一位女性義(志)工呢?尤其是已結婚生子的女義(志)工呢?遇到的問題不只相同,更是變本加厲:「家也不顧,孩子也不顧,到底你是想幹嘛?」「到底是我(老公)重要,還是當那什麼撈子義(志)工重要?」嚴重的,還會鬧到機構來「你們到底把我老婆怎麼了?」「都是你們啦!當個義工把整個家搞得一踏糊塗」。這個文化對女性原本就有較多限制,偏偏台灣的義(志)工,70﹪是女性,30歲以上的女性又將近70%。所以呢,來自家庭的衝突,造成了義(志)工自我的掙扎,以及機構的無奈。而這一切都肇因於,傳統義工服務模式,嚴重地違背人性。-離近就遠,疏親侍外。
(二)同心圓式的義(志)工發展模式
想當義(志)工,首先要「當自己的義(志)工」,亦即「心靈義工」。當一個心靈義工,就必須透過終身學習,來增進自己幫助自己的能力。心靈義工,是所有義(志)工生涯的開始。每一個機構都有責任教育並訓練其義(志)工,時時刻刻以心靈義工為念,而非只是要求機構服務的品質。一個人是否在完成心靈義工的任務後,就有資格去做機構義工呢?當然不行,他還必須努力成為家庭義工,再投身為社區義工,然後他才有資格去當機構義工。為了先親後疏、就近服務,為了讓家人成為助力而非阻力,為了讓當義(志)工,對自己、家人、社區、社會都有價值。特此推薦新世紀的同心圓義(志)工發展模式。此即:心靈義工→家庭義工→社區義工→機構義工。要到機構當人家的義(志)工之前,個體應該先當好自己、家人與社區的義工。任何一個機構義工,都必須是四體合一。任何一個社區義工,都是三體合一。任何家庭義工,都是二體合一。亦即,當義(志)工有其序階性與複合性。
三、義(志)工發展史的轉捩點-家庭義工
(一)義工背心的虛擬光環
若說心靈義工是義工生涯的起點,家庭義工則為義工生涯的主軸。義工是一個有能力幫助自己,而且有能力幫助別人的人。能夠幫自己,是當義(志)工的必要條件;還能夠幫別人,則是當義(志)工的充分條件。試問,有能力幫助別人的時候,我們應該先幫助誰呢?答案:家人,當然要先幫家人再幫外人。可是,睽諸每一個人的義(志)工生涯,由於義(志)工機構化的影響,每個人都先去幫外人。許多人都常行善助人,可是助的都是外人,而非家人。難道,人類最崇高的利他性行為,不是該先及於親人身上嗎?
這一切問題,都可歸因於那件-義工背心。義工背心一穿,每個人的頭上都出現一個「虛擬光環」它告訴義工-我現在是來當義工。當義(志)工,是不計較、不偷懶、不生氣、不吵架、不怨恨,是利他性行為,是以被服務者的利益與需求為中心,就算我吃虧、受氣、利益受損也甘之如飴。義工背心一穿,所有人性的光明面,所有感人的德性情操都自然湧現,真好!不好的是,往往義工背心一脫,這個虛擬光環立刻消失。原來,當義(志)工對許多人而言,只是「兼差」性質,只是「部份時」的工作。當他不當義(志)工的時候,家庭生活與職場生活中的他,竟然迥異於當義工的他,所以憂思愁苦與猜忌憤恨,就瀰漫了整個生活場。
對於有正確的義工定義與自我定位的人,當義工是他的「本業」,尤其是「全時」的工作。他必須把利他性行為,優先實行於自己的家庭之中。他把自己的家,當做義(志)工服務的地點;把自己的家人,當做義(志)工服務的對象;一天24小時全年無休的在家裡值班,當這個家庭專屬的「家庭義工」。他的動機是,要用自己的利他性行為,不求回報的行為模式,來成就這一個家。他的目的是:因為有我這家庭義工存在,所以這個家將發展得更好更和諧。試想,如果台灣600萬家庭中,每個家都有一個人站出來,發願成為自己家庭專屬的「家庭義工」,用義工的角色附加於原本的家庭角色(父、母、夫、妻、子、兄、弟、姊、妹)之上。讓義工利他的心懷與寬柔的態度,複合於每一個家庭角色的行為規範之上,這個家庭可望甜蜜無比;全台600萬家庭的和樂,也就變成可以期待的理想,而非夢想!
(二)家庭義工的虛擬背心
在家裡當義(志)工,當然不必穿義(志)工背心。可是,「我是我家的家庭義工」這個念頭,就好像一件虛擬的家庭義工背心,隨著自我提示的念頭,無時不刻的穿在這個家庭義工身上。家庭義工的擔當,讓一個人的頭上產生了「實體光環」,因為他無時不刻的以服務家人為己任(而非受限於家庭角色的相對行為期待之中)。一個沒有能力愛家人的人,怎麼可能真心誠意的去愛別人呢?因此,如何以家庭義工來自我定位?如何學習家庭管理的知能?如何在家庭中學習愛與被愛的能力?就變成每一個投入義(志)工生涯的人,最重要的發展主軸。家庭義工觀念的揭示與推展,也將成為台灣義(志)工發展史上,最人性化也最切合時代需要的轉捩點。
參、第二個轉機-社區義工
一、來自南台灣的解答─社區義工
為了擺脫「里」的公部門性格,為了與世界性的社區發展接軌。我們以「里」為社區的地域範疇,以里的名銜來命名社區;把里民當做社區居民,讓里與社區同化,同化於民眾習以為常的日常生活中。我們號召社區中有能力幫助別人的人,組 訓為屬於該鄰里的社區義工群,然後去幫助該鄰里需要被幫助的人。
運用複合社區的多元結合概念,我們選擇了鳳山市─一個三十二萬人口的縣轄市,當做一個大社區。再把鳳山市七十八個里,當成七十八個小社區。於是七十八個義工群部,就組織為鳳山市社區義工群;就好像由鳳山市社區義工總部,伸出七十八根大管子到每一個社區鄰里之中。每一個社區義工群都擁有十個幹部,就好像780支中型管子,星羅密布在鳳山市的社區鄰里中。隨著飄揚在每一位幹部家門口的780隻社區義工旗幟,每一個社區20~30位義工伙伴,就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區裡,以志願服務模式來經營自己的社區。每一個社區義工群,就成為該社區的文化、福利與健康營造中心。
78個社區義工群,有著相同的組織系統,並且由督導系統(分區督導),提供4~6個社區規模之複合式社區連繫與聚合。再經由群長連席會報,以及許多不同規模的組訓活動,把78個社區義工群結為一體─鳳山市社區義工群。最美妙的情事有五:
(一)組織的本質─是NPO、NGO的志願服務系統。
(二)組織的發展─是特定區域內,滾雪球式人力資源自動開發系統。
(三)組織的溝通─上行溝通:是由下而上,發現需求,彙總情報,再向上傳遞。下行溝通:是由上而下,整合資源,聯結專業,再向下傳遞。
(四)組織的價值─是社區民眾集體意識的凝聚,是以社區發展為目標的主體性社區公民活動。
(五)組織的功能--是社區公民的集體成長,是社區文化、福利與健 康的總體營造。
二、IYV2001四大目標的台灣經驗
2001年國際志願服務年的蒞臨,在聯合國發佈指導原則與建議之後,2001年12月5日即將成為全球與各國境內最大的義(志)工盛宴。當大家思索著,四大目標如何推展之時,鳳山市社區義工群已經引導出我們的台灣經驗─
(一)增強認識志願服務
1. 社區行銷模式─社區公關
為了增強民眾對志願服務的認知與肯定,社區義工群在當地社區中實施社區公關業務。義工們帶著「社區義工服務簡章」,簡章中詳述社區義工可以為本社區提供那些服務,以及如何使用、如何參加的方式(詳如附件);分組拜訪社區內所有居民,親手遞交服務簡章,並建立初級的人際關係。社區公關行動最重要的價值,是傳遞─我們是這個社區的志願服務工作者,這裡有這麼一個團體在我們社區中,我們努力要讓社區更好,我們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與參與。
這種由社區的人向社區的人傳播的社區行銷模式,結合了78個社區同步進行,使得全體鳳山市市民,對志願服務的認知、使用與參與管道,都獲得了完整的資訊,並與各自社區中的工作者,建立了初級的人際關係。這種推廣方式的成效,超越非人際關係模式的大眾媒體傳播方式。
2. 志願服務時數登錄模式
各社區義工群部,都有義工服務時數登錄表,分就接受訓練、參加會議、提供服務等三類時數分別登錄。時數之統計將用於獎勵之評比,及官方志願服務登錄與福利之申請,以及公關宣傳專案之擴大報導。
(二)促進使用志願服務─促進志願服務工作的方便性
1. 公共義工與公用義工之自我定位
社區義工群自我定位於:公共與公用義工。公共義工是指謂─我們是以社區公共事務之促進為目標之義工組織。公用義工是指謂─我們是由社區民眾和社團所共用之義工組織。社區義工群藉由各種公關作為,向公、私及第三部門宣告─歡迎使用。
2. 服務空間之「社區」定位
社區義工服務地點就在自己居住的社區,想參加志願服務工作的人發現,在自己居住的地區就可以當義(志)工,只要穿著居家服,只要走個幾步路,就可以用自己最方便的時間,就近服務左鄰右舍。這種空間定位,大幅促進了志願服務工作的方便性,並且提高了參與志願服務的意願與機會。
(三)建構志願服務網路
1. 多元複合社區結構之組織模式
每一社區義工群都是一個開放性與自主性的組織,在鳳山市的行政轄區內,七十八個里的七十八個社區義工群,經由群部會議→督導分區群部聯合會議→群長聯席會議→督導聯席會議→專業訓練之共同課程(每季)→年度表揚與同樂大會(年),及社區服務方案→督導分區服務方案→鳳山市整体服務方案;建構出一個綿密的,組織、訓練、管理、服務、資源與資訊的網路系統。不但溝通彼此的經驗與感情,更把七十八個社區義工群結合為一体。
2. 社區義工網路
「鳳山市社區義工網站」正在規劃設計,從網頁的設計,到各社區義工的電腦網路操作訓練,我們期盼由鳳山市出發,向全台灣、全世界的志工夥伴與團体「接軌」。從社區間各義工的網路溝通,到社區義工群部間的交流,及各項服務資源及時共享。我們希望把經驗、技術與行動方案,透過一個或更多的主要的全球國際非政府組織(INGOs)傳播,分享給全世界義(志)工伙伴,並得到伙伴們的回應與指導。
(四)倡導志願服務─擴大志願服務的獎勵
1. 社區義工組織化管理模式─肯定與榮譽
每一個社區義工群,都設置群長、副群長,及行政、活動、財務、公關四組組長和副組長,十個幹部員額自義工中選聘。一年一聘的任期制,讓義工在組織內的貢獻與專長,都有機會獲得正式之肯定。包括聘書、名片、名牌、門口掛旗、分級會議、分級訓練、媒体訪問及各種行政禮遇。優秀的群長還可以申請參加督導訓練與甄試,晉升分區督導,再向幹副總督導和總督導邁進。亦即從個別社區之志願服務參與、管理與發展,提昇至整個鳳山市78個聯合社區之參與、管理與發展。
2. 社區義工群自創業務─主動發現需求、主動創造服務
鳳山市社區義工群有統一的服務簡章和年度行事曆,但個別之社區義工群部都被要求,依社區特性與資源豐寡,主動了解社區民眾的各種需求,而自訂該社區自創之服務項目與方式。這種業務發展模式,創造了志工服務的多元舞台,讓更多不同條件的人,有機會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。(而非制式的只做機構規訂的服務)
三、來自社區義工伙伴的呼喚
(一)來自四面八方的伙伴
在社區義工的集會中,「○○嬸仔,你來阿喔!」、「老陳,怎麼在這兒碰面啦!」、「哎呀!你們母女一起來了!」、「羡慕死人咧!看你們婆媳多好呵!」、「黃先生、黃太太,了不起耶!夫妻檔!」、「李叔」、「小張」、「學長」、「阿婆」……此起彼落的招呼聲裡,我們看到了社區義工所締造的奇蹟─認識的、不認識的、該來當義工的,不可能來當義工的,男的、女的、扶老攜幼……,四處當義工的,尤其是從來沒當過義工的,自四面八方攜手而來。阿婆當司儀,歐巴桑當主席,歐幾桑當貴賓,年輕的少婦舉手發言,中年的阿叔站起來說話……每個人都為了當義工,為了自己居住的社區─在發光、發亮。看他們開會,生生澀澀的一起開會;看他們分配組別、路線,拿著一疊疊社區服務簡章,挨家挨戶的叫門;看他們焦急的通報急難救助個案,看他們怯生生的提交社區方案。我們知道民主、法治與人權的訓練在社區生根,我們知道生命之光、心靈之美與生活之愛,就在鳳山市七十八個社區義工群部,如蓮花般地綻放。
(一)發自內心的義工之愛─鄰里有情相痛疼,人人有愛作義工(台語)
社區義工的精神標語:鄰里有情相痛疼‧人人有愛作義工。每個社區義工都朗朗上口,每一次同聲誦念的時候,每一個人的雙眼都發出了光芒。謹此把發自內心的義工之愛,呈現給大會的伙伴,以及全世界投入志願服務的志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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